潜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选聘“民间河湖长”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拓展社会大众参与渠道,凝聚合力共建共护幸福河湖。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民间河湖长”,参与我市河湖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市级民间河湖长选聘的水体范围为市域内的49个市级河湖。
河流(32条):汉江、四湖总干渠、东荆河、百里长渠、兴隆河、万福河、四湖东干渠、田关河、县河、新干渠、天井剅渠、中沙河、龙湖河、西荆河、六合主渠、通城河、老新电排渠、伍场河(潜监河)、五岔河、运粮河、城东河、曾大河、大港河、跃进河、长白渠、荆腰河、城南河、汉南河(通顺河)、龙湾河、红星河、通洲河、朱拐河;
湖泊(17座):长湖、马昌湖、返湾湖、郑家湖、借粮湖、杨林垸、平艳湖、田家湖、黑毛潭湖、何家潭、鲁家垸、牛湾湖、冯家湖、大苏湖、莫家潭、五支角湖、青年庵垸。
可一人或几人共同担任同个水体的民间河湖长,也可一个民间河湖长负责临近多个水体;企业家、个人志愿者、普通群众及社会公益组织均可报名,自荐或推荐均可。
二、选聘时间
2023年11月8日—11月15日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安排;
(二)年龄18-60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公民;
(三)熟悉河流,口碑好、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于环保公益事业,能坚持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四)未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且无犯罪记录。
四、工作职责
(一)巡查河湖:对河湖进行巡查,发现河湖漂浮物、岸坡垃圾、违章建筑及偷排偷倒等问题及时上报。
(二)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河湖长制政策和绿色发展理念,向周边群众介绍党委政府治水决心以及所实施的相关措施与项目,劝导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
(三)沟通建议:利用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及时反馈周边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作用。
(四)示范表率: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引导群众参与河湖治理和管护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的形式报名,填写民间河湖长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276402423@qq.com。联系电话:6435864。
(二)筛选审定。根据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筛选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组织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让其了解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确保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民间河湖长所行使的职责为公民自愿的社会义务工作,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不计报酬。
(二)民间河湖长可参加市河湖长办组织的各项培训。
(三)民间河湖长可自主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并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备案;开展河湖志愿者活动时应接受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不允许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侵害他人权益、擅自接受第三方资助和赞助、以“民间河湖长”身份进行盈利性活动,不允许从事《志愿服务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附件:潜江市“民间河湖长”报名表
潜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潜江市“民间河湖长”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