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搜索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待遇问题
来信人
吴**
诉求热度
2258°C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诉求时间
2015-08-21 17:29:47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尊敬的局领导,您好!我是2012年公开招考的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全额财政编制。自2012年6月正式上班以来,我们未享受除医保以外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近段时间,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相继补发放了改革性补贴,作为有正式编制的人社局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我们也没有享受到这个待遇。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关心基层,基层工作人员同样需要局领导的关心。盼局领导能慎重考虑我们的诉求,落实各项待遇,让我们安心扎根基层,为人社工作做贡献。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吴仁您好,您在民意直通车上反映的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的求助件我局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设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通知》(潜机编﹝2011﹞58号)文件规定:我局在23个区镇处设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截止2015年10月,目前有45名工作人员在岗。   2011年以来,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潜江市工资政策的调整规定,已从人月均工资标准不足1500元,调整至2015年人月均工资标准2770元,人均工资涨幅达到80%以上。由于工资涨幅过大,且基层人社中心没有其他经费来源,我局在保障了基层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发放到位的情况下,因为缺少资金,导致部分待遇没有及时落实到位。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也高度重视,在年初已向市政府请示和市财政局协调相关工作,要求市财政局支持,解决相关经费,在经费落实到位后,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特别声明
此留言内容为潜江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满意度调查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