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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虾稻轮作养殖是否有政策支持或者扶持
来信人
曾**
诉求热度
3037°C
受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诉求时间
2015-09-04 15:12:50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本人一直在城市工作,前段时间回老家(熊口管理区下属荻湖分场)发现有很多低洼地欠收。看到附近就是华山水产虾稻轮作示范基地,就想投资帮助老家的亲友利用这块低洼地(约8公顷)发展虾稻轮作养殖,但对国家政策不了解,现有两个问题咨询如下: 1、出租农村耕地来进行虾稻轮作养殖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政策? 2、如果土地政策允许,虾稻轮作在经济和技术两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或者扶持?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1,流转土地进行虾稻养殖是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土地流转政策、流转方式、流转手续办理等你可以咨询市经管局。 2,市政府2013年、2014年对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连片1000亩以上有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技术方面市水产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熊口管理区农办无偿提供技术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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