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莫言女士:
您于 4月21日在民意直通车上反映的“白鹤湾物业乱收费”的事项,我局收到后,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告之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生态•白鹤湾物业公司收费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装修电费、通道维护费、装修工人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燃气报警器、门禁卡、有线光纤开户,按照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时,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约定装修期间产生的费用,均属于装修方面的管理,属于市场行为,你们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收费标准。
代收的收费项目应本着自愿原则,必须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有任何不合理收费。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如您的价格收费权益受到伤害,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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