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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关心与关注。
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当事车辆系潜江市交通服务公司所属经营园林至浩口道路客运班线车辆,车号为鄂N08066,现我局运管部门正按执法程序对该车从业人员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我们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道路客运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1、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教育。一是督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在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申领相关《从业资格证》时,加大服务质量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考试合格后方予颁发相关证件。二是强化诚信考核力度。对周期内因服务质量投诉处理被记分的从业人员,一律进行继续教育,在考核合格后才能在相应岗位从业。三是督促各道路客运企业按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将此案例进行宣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2、在道路客运行业全面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我局运管处已规范了安全告知模本,并发放给各道路班线客运企业,要求各道路班线客运企业要结合所属班线情况制作所属客运车辆安全告知,并于10月31日前张贴至车厢的醒目位置。安全告知中要求客运经营者郑重承诺,在行车途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为了乘客安全,请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行车安全。同时,我市所有农村客运车身和安全告知中均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运管12328、物价12358、交警110、安监12350),接受旅客监督。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我局运政执法部门将对该车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对违规经营行为实施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同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稽查力度,重点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运行,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接打手机及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确保道路客运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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