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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红顶中介”太张狂
来信人
路**
诉求热度
3557°C
受理单位
市行政服务和大数据局
诉求时间
2016-10-17 16:24:10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这样的“红顶中介”太张狂 前段时间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发现三楼窗口有人吵闹,便好奇地围观,顺便打听得知,吵闹的人是潜江市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中心的负责人,手持市政府办公室很多年前发的1份文件,要求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场所,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拒绝后,在此大闹了2个多小时,闹的各窗口都无法正常办公,群众也无法办事。 近期,纪委部门牵头对各单位涉及的“红顶中介”进行清理,纪委对因市场自然形成的独家经营的现象也界定为“垄断”,还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批评,要求扶持同类型企业竞争,打破“垄断”。这让我对前段时间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所见有所关注,便上网查询相关情况。 2005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建立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鉴别管理系统报告的通知》(潜政办发〔2005〕114号),要求各地、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含国营、集体、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外地驻潜单位和分支机构,以及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法人)铭章在2006年底更换为防伪印章,并对已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刻字点,重新审验,取消其刻制四章(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专用章)的资格。而换发印章的工作则由潜江市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中心承担,这是典型借用行政手段实行市场垄断的行为。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另据了解,潜江市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中心还冠名潜江市防伪印章管理中心,乍一看让人还以为是政府机关咧。 请问纪委部门,像潜江市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中心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红顶中介”,是否属于清理对象?同时,《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那么,潜政办发〔2005〕114号文件是否还有效?政府部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对已失效的文件进行清理公示?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行政服务和大数据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问题,经与相关部门了解,现回复如下: 1.为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创业,提高服务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遴选,择优进驻中介机构开展配套服务。潜江市赛福刻字社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市公安局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从事印章、刻字、打字、复印等服务,并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2.潜江市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中心是一家从事印章制作、鉴别、印章原材料销售的个人独资企业,与我市相关部门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红顶中介”。 3.您提出的《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建立金联安防伪印章制作鉴别管理系统报告的通知》(潜政办发〔2005〕114号)文件的有效性问题应由发文机关予以确认。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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