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一、基本情况
您于2016年10月18日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参保手续,我们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规定在申办当天就办结了单位参保登记。在办理个人参保信息录入时,其中一人是未在我市建立社保关系的新参保人员。按照规定,新参保人员需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参保审批手续方能录入参保信息。另一人医疗保险有断保,在断保期间已在武汉市缴纳医疗保险,按规定必须持武汉市出具的医疗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到医疗保险窗口办理转入后方能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信息录入。在此过程中,由于所涉及到的业务分属不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导致您在办理职工参保手续的过程中流转多次,给您带来了不便,敬请谅解。
二、改进情况
关于“办事流程无明示、资料无模板,办一下问一下”的情况,我单位大厅设有led触摸屏查询机,内含单位办事流程,今后我们将主动告知办事人员在led触摸屏查询机上查询办事流程,并将服务指南以及相应的资料模板印成宣传册,以便服务对象能够一目了然。
关于“咨询答复不全面”的情况,近期我们将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优化业务流程,更好的服务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
关于“工作人员脱岗和交通不便”的情况,我单位有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早退都有相应的奖惩措施,但由于单位人少事多,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有时需要外出办事,工作岗位上会出现空岗的情况;对于交通不方便这个问题我们会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交通不便的问题。
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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