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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农村为何强行不让建房等问题的信件已收悉。
根据潜江市潜规管发〔2016〕1号文件《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个人建房的通告》,通告里规定,园林、泰丰城区禁建区范围为:晶鹏路、东环大道、潜阳东路、县河、红梅东路、城东河路、沪汉蓉高铁、袁杨路、东荆大堤围合的区域。莫市六组属于禁建范围。
莫市六组修路是为了方便村民出行,修路资金共28万元,由两块组成:一是向上争取小街小巷项目资金14万元;二是由城东河修路征用村小组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14万元,经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用于莫市六组修路。每户所收1000元水改费是2015年全村进行统一的自来水改造工程所收取的。
城东修路为市政工程,现在正准备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泰丰办事处发展、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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