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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投诉渔洋卫生院办理生育补贴的丁‘主任’
来信人
李**
诉求热度
3136°C
受理单位
渔洋镇人民政府
诉求时间
2016-11-10 21:05:26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我妻子在渔洋卫生院生完孩子后,按照国家政策。可以领取300块的生育补贴! 第一次去渔洋卫生院找丁主任,申请报销,以我妻子户口不是渔洋为由,让我去户口地(竹根滩)报销。 第二次我去竹根滩卫生院,当地医院回复,夫妻双方都是本市户口。在哪家医院生育,就在哪家医院报销。 第三次重新回到渔洋卫生院找 丁主任。答复需要女方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不予补贴。 报销资料我已经按照办公室门口告示牌准备齐全 ,既然需要这个户主页,为什么不在门口告示牌上写清楚?导致群众跑了3次还不能解决?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渔洋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经查证,2016年11月8日网友父亲来到渔洋镇卫生院为网友妻子办理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卫生院工作人员丁某考虑到当事人未带孕产妇户口簿,告知其到竹根滩(孕产妇娘家)拿户口簿,并告知其可以在竹根滩卫生院办理。其后,网友父亲到竹根滩拿取户口簿,在竹根滩卫生院咨询后仍回到了渔洋卫生院办理。目前,该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但网友所反映渔洋卫生院办公室门口张贴办理事项所需证件的告知内容不齐全的问题,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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