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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处理结果再次举报
来信人
王**
诉求热度
2874°C
受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时间
2016-12-28 12:25:16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我们12月3日晚反映潜江市龙湾镇双丰村6组位于章华台景区和小龙虾养殖区内的一家污染企业(即潜江市鑫圣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天停工,晚上生产,臭气熏天,浓烟漫天,污水乱排、鱼虾死绝的情况经你们交办,结果如下: 经责任单位龙湾镇和市环保局调查,潜江市鑫圣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鱼粉和鱼油。工艺废气主要是粉碎和风冷工序产生的粉尘;臭气为蛋白水与烘干机排出的蒸汽水混合经高温发酵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产生的血水,废水排放到企业对面约500米的简易水泥池中。该厂所属水域幸福河是总干渠支流。企业未配套建设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信访人反映的臭气熏天、污水排放等问题属实。目前,龙湾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 我们在网上看到,相同性质的事情给出了两个处理结果。情况如下: 11月29日信访人电话反映后湖管理区汉宜高速下1公里处有一私人鱼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臭味,污水直排。接到交办单后,市对接协调组即刻转交给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和市后湖管理区办理。根据调查,该企业位于后湖管理区红星砖瓦厂内,周围主要是农田。企业2016年10月建成投产,未办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原料是水产品加工的废鱼头、鱼骨,日产10吨饲料添加剂,主要污染是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伴有鱼腥味),及压榨后直排的废水。后湖管理区对该厂下达了关停通知,并实施了断电、断水。12月5日下午,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厂已经实施了断电、断水措施,主要生产设备开始拆除。12月6日上午,副市长刘登强率相关部门对设备拆除进行了现场督办。 这样处理让我们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同样是一样的污染工厂,为什么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结果?难道龙湾的工厂办理了环评手续,有污染防治设施吗?据我们所知是没有的。旁边不是农田和民居吗?我们龙湾人民也强烈要求对该厂进行断电断水,并进行拆除。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龙湾潜江鑫圣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责令整改期间,愿意按整改要求配套建设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但后湖鱼粉厂拒绝按整改要求建设配套治污设施,故予以实施断电、断水、拆除。如果潜江鑫圣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整改措施,相关部门也将对其实施断电、断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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