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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人大代表,纵子行凶!
来信人
董**
诉求热度
4408°C
受理单位
高石碑镇
诉求时间
2014-05-18 07:15:06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市政法委: 我是潜江市高石碑镇老堤村二组张云!事情发生在去年。我与董团X在一个朋友的餐桌上吃饭。董何许人也?中共党员,潜江市人大代表,现任高石碑镇兴隆村村支书。席间我与董发生了一点口角,毫无素质,毫无党性的他,立即唆使其子董某,纠集社会流氓,手持凶器,致我重伤,(肚子肠子流出),经抢救7天7夜,才脱离生命危险,至今仍留下严重后遗症!报警后,董子潜逃,至今未能归案。董得知其子消息,仍故意包庇,隐匿其去向。实在可恨可恶至极!请问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吗?这样的人大代表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吗?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我本一介电工,属弱势群体,不敢与其交锋。但随着习近平主席的“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等一系列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政策的出台,使我看到了希望,我相信,在湖北省政府,潜江市政府的英明领导下,这个不可一世的地痞流氓,看他还能猖狂多久!请立即将凶手绳之以法!并追究董这个市人大代表,村支书的纵子行凶,包庇之责!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高石碑镇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来件!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正在调查处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刚得知此信件情况后,高度重视,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调查了解。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高石碑镇联络处分别找高石碑派出所、董家团、张云三方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10月10日晚8点多,市人大代表、高石碑镇兴隆村书记董家团请老堤村电工张云在高石碑镇兴隆餐馆喝酒。期间,董家团与张云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动起手来,被在场人员劝散。董家团之子董胜超闻讯赶来,在兴隆酒楼后的兴隆河堤上用刀将张云的腹部刺伤,并逃离现场。董家团请人、请车将张云送往江汉油田医院。10月10日晚9时36分,高石碑镇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镇派出所接报人吴田力。指导员胡鹏、副所长王金华赶赴现场,在路上遇到张云及送张云到医院的人和车,开展调查取证。后经江汉油田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张云的伤情构成重伤。2013年5月8日,高石碑镇派出所以董胜超故意伤害向市公安局提出转刑事案件审批;5月15日市公安局同意转刑事案件并决定对“2012.10.10”董胜超故意伤害案件立案侦查;5月21日市公安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董胜超进行拘留;7月2日市公安局将董胜超列入网上追逃对象。董胜超一直逃离在外,至今尚未归案。 张云在江汉油田医院住院,共动两次手术。第一次是2012年10月10日,第二次是2013年3月1日。两次手术的医疗费用系董家团所付,共支付6万多元。其后期赔偿问题,双方正在协商。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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