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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马昌湖水被古街洪湖藕王厨余垃圾污染,为什么不管
来信人
张**
诉求热度
12372°C
受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时间
2017-04-18 12:58:03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潜江梅苑古街洪湖藕王店,把厨余垃圾全部排放到湖水里面,湖水污染严重。为什么我举报没有人来管。潜江城区唯一一个城区湖,难道就这样给污染报废掉吗? 厨余垃圾为什么没有进入垃圾桶和下水道,直接排到湖水里面。导致湖水大面积污染,恶臭熏陶。我举报,卫生部门,环卫局为什么不管。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湖藕王餐厅于2015年7月18日开业,法人代表:陶木珍,主要经营中、晚餐。现有员工20人,共计9个包房,大厅餐桌十余套。每天营业时间:上午10:30—晚上9:00。厨房主要设备:4台灶,1台油烟净化设施。已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 二、调查情况 1.据该餐厅大堂经理刘某(联系电话:0728-6955877)介绍,该餐厅的厨余垃圾雇请专人清理,污水进入公园修建的下水道,未发生过投诉人反映的情况。 2.我局监察人员未在现场发现该餐厅有厨余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 三、处理结果 1.我局监察人员要求该餐厅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向周边水体排放厨余垃圾或污水。 2.我局监察人员向投诉人反馈了调查处理结果,并请投诉人再有类似情况及时反映,投诉人表示接受。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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