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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电信部门侵犯消费者权益
来信人
潜**
诉求热度
3396°C
受理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时间
2014-05-23 21:35:58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我是潜江小灵通用户,从购买到今年五月初一直都在正常使用,但从五月开始就信号不好到现在完全没有信号了。去电信部门咨询,他们说有些基站已经取消或没有维修,不能用了。问他们有什么解决办法,他们回答说没有。试问:我从购买小灵通开始,电信部门就有义务跟消费者提供服务,保证消费者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依法享有相关知情权,电信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撤销基站,是不是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签于上述原因,我们要求电信部门给出我们合理的答复和赔偿。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潜消你好!你的求助我们已受理。26日我们立即约谈了电信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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