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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再诉生态白鹤湾旁木材厂扰民问题
来信人
张**
诉求热度
18393°C
受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时间
2017-08-17 17:05:30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7月10日,市环保局已就此问题做了回复,但是没有监督到位。。其一每天早上6点半左右电锯声如期而至,没有遵守作业时间;其二说好的半个月关停靠近白鹤湾小区一侧厂房而至今未关停,电锯声不断;其三隔音降噪声措施在哪里,每天待着此种环境下怎么生活?其四木材加工都是半露天加工,粉尘污染严重;其五,环保部门总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根除措施在哪里?未办理环评的小厂,怎能安然生产到现在,更何况此问题已多次被多人投诉。期待环保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8月28日下午三点半,我局监察人员与电视台《马上就办》栏目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赴现场调查。该木材厂与白鹤湾小区最近的那个加工点已经按照前期我分局提出的监察意见停止生产,改为在该厂中部偏北的车间进行生产。 我局监察人员与电视台《马上就办》栏目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在该厂正常生产的状态下,使用噪声检测仪对该厂进行了噪声检测。仪器显示该厂正常生产时噪声为49-51分贝,低于国家规定的Ⅱ类噪声排放标准值(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根据以上现场调查情况,结合投诉人的诉求,虽然该厂噪声排放未超标,但我局监察人员仍要求该木材厂做到如下整改要求: 1、与白鹤湾小区最近的那个加工车间永久性停产; 2、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该木材厂负责人刘某表示一定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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