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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莫市村委会还我台基还我公道
来信人
蒋**
诉求热度
3313°C
受理单位
泰丰街道办事处
诉求时间
2014-05-29 09:17:17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本人蒋代河,在2003年在莫市一组购得余仁万转卖一台基地(有村委会开的发票及土管部门开的个人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因本人在另一处购得一房产,所以将这一台基地交村委会转卖,现如今本人这一台基地村委会巳将其转卖他人,村委会即不退钱也不另划台基地,村委会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多年来上门无果,请有关部门还我公道。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泰丰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尊敬的蒋代河先生:    您好!    您所反映的关于台基转卖纠纷求助泰丰办事处的信件已收悉。我处迅速召集土管部门、司法部门、莫市村展开调查。经多方证实,该台基转卖纠纷系村集体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在办事处的协调下,相关当事人已见面座谈协商,达成统一意见,由莫市村委会负责退还该台基款。 此致    敬礼!       泰丰办事处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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