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信件我们已收到,感谢您对农场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盐厂路多年没有维修的问题属实,但是反映的市里拨钱来修盐厂路的情况不属实。
您所反映的盐厂路位于周矶农场前进分场丰收渠新田园牧业以北区域,因此处原已规划产业发展区域,于2013年我场将盐厂列入整体搬迁计划,2015年前后,盐场居民大部分在前进分场新修建的盐厂小区(潜锦花园小区)分配安置房或在前进四队划拨宅基地进行搬迁安置,按照搬迁安置协议,得到盐厂小区(潜锦花园小区)分配安置房或在前进四队划拨宅基地的群众应将原盐场房屋进行拆除。目前,大部分群众已按协议将原有房屋拆除,还有少数群众未履行协议拆除,继续在此处居住或将此处房屋出租。
因此处已规划为产业发展区域,居住的群众又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此处近期没有新修此条公路计划。
建议您按照搬迁协议到盐厂小区(潜锦花园小区)或前进四队居住。
特别声明
此留言内容为潜江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