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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农民卖地的钱都去哪了?
来信人
青**
诉求热度
15477°C
受理单位
泰丰街道办事处
诉求时间
2019-03-25 06:28:53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前段时间网上公布了泰丰办事处青龙沟村土地征地标准是每亩43200元,不包括青苗损失费,实际到农民手中只有37000元/亩,政府能不能公布一下提走的钱准备做啥? 每个组都有很多公摊面积,也有不少的钱,老百姓一分也没拿到,钱去哪里了,能否解释一下。 国家征地,村里不开会商量,偷偷摸摸找村民签字完后,怎么不公布每个村民征多少地,青苗损失费怎么算的,一切都在暗中进行,让人不免怀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泰丰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处工作的监督与支持。2018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处青龙沟社区征地用于潜江高新投土地储备项目。经过前期拟征收土地公告、青龙沟社区两委会研究、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结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青龙沟社区一直以来按37000元/亩的标准对被征地人进行补偿,剩余部分和公摊面积征收由青龙沟社区集体经济根据社区建设需要,专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兴办公益事业和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青苗损失费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倍数、修正系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鄂土资函【2014】242号文件精神进行补偿。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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