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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关于违规收入停车费的问题
来信人
许**
诉求热度
33360°C
受理单位
园林街道办事处
诉求时间
2019-09-22 10:20:56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园林办事处红军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内,乱收停车费,去居委会办事两分钟居然要求收取费用,拒不出示停车票,也不出示停车证件,希望潜江不要因为这种人玷污了,望有关部门去核查清楚,还我们潜江人一个清白。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园林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经查,红军路社区院内场地为原潜江市园林商业综合经营部(镇办企业)用地,该宗地于一九七一年经潜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拟予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733.60平方米。 90年代初期,潜江市园林商业综合经营部在未经“改制”情况下,相继停止了其生产、经营行为。该单位员工随之转变为当今的“社会人”自谋生路。这些员工中的田小玲后期因患精神病住精神病医院治疗至今。 岳远香,现年80岁,为了照顾其女儿田小玲的生活起居问题,现随田小玲生活居住在原单位所分“福利集资房”内。母女生活贫困致岳远香个人擅自对院内停放车辆予以“无证违规”收费,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对此,红军路社区居委会、“110”、“市交管部门”多次劝导,调解无果……。 办事处于9月26日下午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此事进行沟通解释,当事人对此表示理解。今后我们也将继续调解收费一事。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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