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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东方尚品规划处理问题
来信人
朱**
诉求热度
5696°C
受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诉求时间
2014-09-05 10:38:58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我是东风路朱方尚品小区业主(合同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011G1013),我小区于2012年初就已经交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后经了解是因为我小区房屋建筑规划超层,规划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请问规划部门对这类事件有没办理期限,是不是可以无限期拖下去?请你们尽快处理,我们好早日拿到房产证。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朱先生,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东方木材城(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尚品的情况回复,据调查了解东方木材城(东方尚品)未按照审批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该建设项目共分为两部分进行建设,商住楼和商铺楼,规划审批商住楼为六层,建设规模为6954㎡,商铺楼,规划审批为二层,建设规模为1436㎡。     实际商住楼建七层,建筑面积为7336.71㎡,商铺楼总建筑面积为1925.65㎡.     目前,该违法建设正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查处,已下达了行政处罚告之书。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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