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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入商户店铺盗窃贼 派出所抓了就放 不追损失
来信人
何**
诉求热度
24505°C
受理单位
市公安局
诉求时间
2021-01-22 17:35:47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都说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有事情有难事找警察! 2020年11月26日晚上二点左右,几个小贼撬开本人讨生活的服装小店,监控视频显示他们打开手机手电筒,挑尺码,选款式....就像在逛超市一样悠然自得,然后出去后在旁边电梯里面欣赏自己所得(几个人像,赃物,清清楚楚) 苦盼一个多月多月,中间N多次追问! 2021年的1月18号东城派出所一袁某警官打电话说一个盗贼投案自首了,让我们去领一下退回赃物! .......一件穿过的衣服说是追回的赃物.》。。。。还告诉我说孩子还小,联系不到监护人, 到底谁是受害者!!警察办案就是这样做的吗? 一伙人入户盗窃了就退回一件穿过的卫衣,事情就了了吗? 抓到的人说早就放了 人放了,损失我们自己承担吗? 这样就算破案了吗? 还有公理吗?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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