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搜索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阳光水岸建筑高度
来信人
田**
诉求热度
5179°C
受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诉求时间
2014-09-17 16:38:11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阳光水岸的建筑高度相当的高啊···深河二组这一整条自从阳光水岸建起后就没感受过阳光了。 这个也是政府规划的吗?能否提供或是证明一下政府给阳光水岸批准的建筑高度或楼层到底是多少? 我国有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请相关人员查看一下。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田先生,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过对《百里长渠(深河段)拆迁还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现阳光水岸)多轮项目会审,我局于2014年元月依法批复了该规划。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别声明
此留言内容为潜江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满意度调查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