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 16:44:02 提交留言成功,等待网络问政高级管理员审核。
2022-09-02 07:50:45 留言已通过审核,已派发给市公安局。
2022-11-09 10:33:06 市公安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我因近期办理驾驶证业务,提示名下鄂N34238小型货车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才想起来该车因失火灭失了,现在手里什么材料都没有了。最近听说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第164号令)有相关规定,只要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就可以给办理注销。我也咨询过潜江车管所,我这种情况是否能予以办理没有准确答复。因生活还需在外跑车,现只能通过信访途径寻求帮助,希望潜江市车管所能依法依规,给与准确答复,本人也好安排时间去车管所办理,谢谢!盼尽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