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6 11:09:07 提交留言成功,等待网络问政高级管理员审核。
2023-05-06 11:36:15 留言已通过审核,已派发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07-13 17:07:14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接到您的留言,我中心第一时间与您电话联系,并就您反映的问题作了相应回复。
您之前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与配偶一同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我中心已开立异地公积金贷款专户。后于2022年3月申请将您在原缴存地深圳的公积金转入我中心的异地贷款专户中。因您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发生正常缴交,不符合公积金按年还贷提取条件;也因您尚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符合账户注销提取条件。建议您在结清公积金贷款时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冲抵或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申请销户提取。
感谢您的来件,祝您生活愉快!若您还有其他咨询,可拨打服务专线12329—0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