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搜索

办理进度

进度详情

2024-01-19 10:55:30 提交留言成功,等待网络问政高级管理员审核。

2024-01-22 08:47:54 留言已通过审核,已派发给运粮湖管理区。

2024-02-23 15:37:02 运粮湖管理区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请切时保护农民利益,为民驾护航!
来信人
王**
诉求热度
129116°C
受理单位
运粮湖管理区
诉求时间
2024-01-19 10:55:30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

             好!

              去年11月2日我代为投诉,当初运粮湖农场领导亲自上门承诺:承包人到期不允许河堤私包、外包,如今故事重演,到期后又准备重新开干,继续坑农误农,如此行径,直戳百姓心窝,激化群众矛盾,影响政府形象在百姓心中的神圣地位,特再次向各领导求助,停止侵害百姓利益,停止在农田边栽树(在堤岸两边栽树我们支持,支持护堤防洪,但不能以此为借口又再农田边重复栽树),切实保持农民利益,春风化雨,化解群众矛盾!

             相关材料我父亲已依级向各级领导反馈,我们先向运粮湖四分场递交,然后向运粮湖管理区递交材料,再逐级向市或省信访投诉和反馈!亟望各领导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作主!

   以下为复述内容:


             我是运粮湖四分场军建队农民王能本,身份证号:422429194207233075,电话18272396515(代反应此情况的是其子王华,身份证号422429197412183074,电话15995622767)我家十多亩地紧靠运粮河,属于虾稻混养。为防洪筑堤,河两岸栽种白杨树防风固堤,这样利国利民的事我们打心眼里支持,因之前我们家就饱受水患之苦。然堤两岸之外再发包再栽树,以防风固堤之名,行他人利益之实(关科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否可以外包,是否有资质?都是未知?事前可有公示,可有政策落实到户?) 况且种树密度高,严重影响我家的虾稻耕种收获。平时一茬茬落叶飘集田地,腐烂变质,起大风时经常有枯树断枝吹断压坏农作物,更为严重的是影响稻田作物的采光,影响农虾的正常生长,一直到中下午稻作物及农虾才能见阳光,长度达二百米之远,我们深受其患,长达七八年之久,谷物、龙虾得不到充足的采光,瘪壳比例偏高,之前我父亲已陆续向上级领导反映,但未切实解决此民生之疽,更严重的是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造成邻里关系紧张,闹矛盾,增加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存在。党和各级政府一致脱贫攻坚、扶贫纾困,共同富裕,共赴小康,解决民生民患,切实为农民办实事,解决农民的具体拦路虎、绊脚石,现特向此平台咨询反映,求解民生,愿长缨在手,缚住苍龙,春风化雨!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运粮湖管理区
回复内容

现对你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该处白杨树以前属私人承包,2023年底林木砍伐后,林权已收归农场,不存在私包、外包等情况。

2.该处土地属于农场林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第三十七条规定…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所以,恢复该处森林植被属于正当合法行为。

3.该处纳入农场植树造林、恢复植被计划范围,拟栽种中山杉,不再栽种白杨树,不会对农田作物生长造成遮挡阳光影响。

4.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我们将对你的合理诉求及时解答。

特别声明
此留言内容为潜江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满意度调查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