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投诉事宜与事实存在不符,现回复如下:
1、事前,水源地原本就在进行喂鱼养殖,但由于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此塘处于一种放养状态,无人看管。周边的居民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塘内,白色垃圾遍布水塘四周,极不文明。管理区委托下属单位同心社区进行管理,每次清除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
2、承包事宜,是经过市场运作,通过正常的审批程序,并与同心社区签订正规的合同后,再发包出去的。
3、承包人承租后,同样是进行喂鱼养殖,同样负责水源地的抽水补水、水体垃圾清理,保护水源地自然环境不受人为污染,并且管理区不再对其进行投入维护。相反,承租人还每年向同心社区缴纳承包费。
4、运粮湖水电服务公司对水源地出厂水取样,送呈潜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各项对人体有害的指标值均未超出标准值。同时,还将检测报告在管理区内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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