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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水电开户费一万元
来信人
龙**
诉求热度
3408°C
受理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诉求时间
2015-04-06 21:35:21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本人在浩口龙城华府购置一套商品房,按揭买房,已开始还贷,现在开发商要求给缴水电开户费一万元,办理房产证和物业管理费二万元,其中二万元说是房产证办好后多退少补,这样收费合理吗。开发商要求缴纳这三万元,才给钥匙。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内容
3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到浩口龙城华府就反应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所受的3万元是由这几部分组成的。1、水电的开户费,水开户是3500元,电开户是7000元;2、税,按税务局的规定收取;3、维修基金,7层以下每平米50元;4、办证,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费用;5,一年的物业费,约600元;6,封闭阳台的费用。据开发人员介绍,收的这些费用都是预收,待证件办下来后在结算。 我们就有关销售价格也进行了调查。此前在开发住房时,没有将水电气的开户费计入商品房建设成本,因此在售房时是和购房者签订了相关的合同,说明了水电开户费另收。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我们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开放商提出了要求,所有的开发楼盘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将每套房的价格按规定表示,所代收的费用也必须和购房者说明,让消费者明白缴费,代办费要按照规定代办,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结后和购房者结算。 开发商表示,将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工作,让购房者明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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