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市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批准市文体旅新局确定的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0项,其中新入选21项、扩展项目9项)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共计30个),现予公布。
各区镇办事处、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附件:1.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新入选项目名录及保护单位名单
2.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名录及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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