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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移民局关于贴文《能否为民请命》中所陈述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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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8/29
17:27
市政府:
    关于8月12日潜江人论坛中发表的一篇《能否为民请命》的贴文中所陈述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2010年移民工程建设时期,陈代荣作为大邦公司的项目经理,将所承接的高石碑汉江村移民点的房建工程分包给李绍兵、余祖银、别生平、熊建华四人。在工程建设期间,李绍兵等4人分别多次从陈代荣处以借款的形式领取资金200多万元。
    2012年2月19日,陈代荣与李绍兵等4人就工程结算的相关事宜进行谈判。双方按照170元/平方米(单纯的人工价,下同)的价格进行计算,按照计算结果,李绍兵等4人实际从陈代荣处多领取资金100多万元。陈代荣与四人约定,多领资金算作借款。陈代荣分别与四人签订《还款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反映出各自的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
    现在,陈代荣以《还款协议书》为依据,于2013年7月16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李绍兵等四人,要求按协议还款。
    李绍兵等四人陈述:2012年2月19日在谈判过程中,四人认为170元/平方米的结算价格过低,但是,当时四人受到陈代荣拘禁、胁迫,被迫签署了《还款协议书》。四人以此为由至今未还款。
    2013年8月28日,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已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已各自提交诉求书并提供相关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另据我局了解,移民工程建筑结算时,项目经理对分包包工头的结算价格在160—19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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