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上午,根据市林业局安排,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谭传彪、饶克军到森林公园,在公园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近期网民反映的有人在森林公园内捕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情况如下:
经查明,2013年11月下旬,市森林公园一职工家属丁振帮听人说在森林公园内捕鸟很方便,遂向其朋友借了竹竿和丝网,在公园一树林内张网捕鸟,截止12月1日前后共捕获“黑鹊子”等鸟10只左右。
调查核实之后,鉴于丁振帮主动承认了其在森林公园内张网捕鸟10只左右的违法事实,并己于12月1日主动拆除了捕鸟的丝网。对丁振帮进行了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对其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三是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丁振帮诚恳地接受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表示今后决不再做捕鸟等违法事情,并且向自己周围的人进行爱鸟、护鸟宣传,愿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经查明,2013年11月下旬,市森林公园一职工家属丁振帮听人说在森林公园内捕鸟很方便,遂向其朋友借了竹竿和丝网,在公园一树林内张网捕鸟,截止12月1日前后共捕获“黑鹊子”等鸟10只左右。
调查核实之后,鉴于丁振帮主动承认了其在森林公园内张网捕鸟10只左右的违法事实,并己于12月1日主动拆除了捕鸟的丝网。对丁振帮进行了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对其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三是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丁振帮诚恳地接受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表示今后决不再做捕鸟等违法事情,并且向自己周围的人进行爱鸟、护鸟宣传,愿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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