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2014年3月31日湖北省垄上行频道记者播报我镇李家嘴村--村委会不守信用,承包户两头落空的新闻视频,经我镇宣办、政法、信访等办公室人员联合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经我镇政法委副书记唐于发介绍,潜江市高场办事处鱼苗经营户李权和经我镇腰河片区总支书记唐于发引荐,与李家嘴村委会共同磋商签订72.4万元的鱼池承包合同,李家嘴村将该村所属的208亩小沙市渔场,转包给李权和经营。2013年11月28号,李权和与该村正式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将30万块钱的首付款打给了村委会。合同约定李家嘴村在2014年1月20号之前,将小沙市渔场转交给李权和。后因群众协调工作难度大,该村未能及时履行合同。2月20日左右经双方协商,李权和同意李家嘴村退还首付款30万。由于李家嘴村将李权和首付款已支付给原承包户,款项收回工作有一定难度。3月18日,李权和与湖北省垄上行频道一行人到李家嘴村了解情况,李家嘴村负责人刘少才、黄知兵与李权和在电视台的见证下,承诺3月28日将款项退还给李权和。但到期未退还。
二、工作进展
3月27日,垄上行记者杨晗、潜江电视台记者向大勇、李权和一行4人,来我镇反映情况,分管信访领导、宣传委员等予以接待。经双方协商,李家嘴村负责人刘少才、黄知兵2人保证在3个月之内将钱退还李权和。
三、下步计划
下步镇委、镇政府将组织分管信访、宣传以及驻村干部成立专班进行督办,确保李家嘴村及时将款项退还给李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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